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出台,快看看你家今年在哪个学区!
| 招商动态 |2016-08-04
城区小学学区的划分
实小:1.公安路、菜市街以东,池河大道以南,双拥路以西,南线西段至铁路,南线东段至板桥路;南大寺东巷。2.女山路以东,花园路以南,明珠路以西,池河大道以北(除明珠园4-5组团)。3.板桥(除周郢队),大李,原黄庄村的黄庄队、官池队、顾桥队。
工小:1.韩山南路以东,池河大道以南,公安路、菜市街以西,铁路线以北;南大寺西巷。2.韩山北路以东,龙山路以南,车站北路以西,池河大道以北。
逸夫:1.车站北路以东,龙山路以南,女山路以西,池河大道以北。2.女山路以东,龙山路以南,明珠路以西,花园路以北;明珠园小区4-5组团。3.韩山北路以东,龙山路以北,明珠路以西,嘉山路(五马路)以南。4.万豪小区1期,前南郢、后南郢。
新生:1.韩山路以西。2.小河南、小圩子、呼园、张湾、上赵、赵府。3.万豪小区2、3期。
三小:1.明珠路、双拥路以东,龙山路以南,抹山路以西。2.宁洛高速公路以西原新塘村(现汪冲新区、香樟苑、森泰阳光苑、明凤花园)。3.原严岗村,原徐郢村,原黄庄村的庙东、庙西队。
明湖小学部:1.洪武路以东,嘉山路以北,明珠路以东,龙山路以北,抹山路以东,池河大道以北。2.老卞郢、老沙坝村。
城区初中学区的划分
二中 :南大寺东巷,菜市街、公安路、二中路、山前路以东,龙山路以南,抹山路以西,双拥路、板桥路以北(包括:原板桥、大李、黄庄、严岗村)。
抹山路以东,池河大道以南,高速公路以西(包括:原徐郢、新塘村)。
三中:南大寺东巷,菜市街、公安路、二中路、山前路以西,龙山路以北,明珠路以西,嘉山路以南。
嘉山路以北,洪武路以西(包括赵府村)。
明湖初中部:1.洪武路以东,嘉山路以北,明珠路以东,龙山路以北,抹山路以东,池河大道以北。2.老卞郢、老沙坝村。
报名时间
2016年8月上旬,教体局组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学分管业务副校长或教务主任,对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进行逐校复审,确定每一位学生所属学区。家长所提供房地产证、户口本等材料必须是原件,学校审核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由中学留存备查。
2016年8月15-21日,城区小学组织一年级正式报名(上午8:00-11:30时,下午15:00-18:30时,双休日正常上班)。城区中学七年级新生报名,由教体局根据复审结果,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到城区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8月20日前学生持由所属学区中学印制、由原就读小学代发的通知书,直接到学校报到注册。农村中小学8月28-30日组织学生报名。
2016年8月22-28日,教体局组织城区小学业务副校长或教务主任,对城区各小学一年级报名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每一位学生所属学区。
报名登记及整理、审核工作务必于8月28日前完成,8月29—30日各校公布招生名单,8月31日新生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报名登记条件
1.年龄
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应报名入学。各小学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本学区学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报名测试并以此为依据录取新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教体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2.户籍和住址
教体局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各校招生可容纳额度,合理划分学区,2016年城区学区划分范围见附件1,农村学区为当地中小学。各校要根据学区划分的具体规定接收本学区内的学生。城区学校按照户口和居住地“两统一”的原则即入学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同户口、同居住地。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按实际居住地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因城市发展,房屋征收,尚未安置的住户子女,可凭征收相关证明材料,到原住址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
3.驻军或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其父母可持申请报告、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到市人武部审核登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驻皖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双拥政策执行。
4.招商引资投资人及企业高管(外地户籍)适龄子女入学
无定住房的,需经市园区管委会或投资合作促进局核实确认,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需出具申请报告、户口簿、身份证、投资证明、高管任命文件等有效证件)。有固定住房的,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
5. 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入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皖教基〔2013〕6号)、《滁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解决好以船为家渔民子女上学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城区学校现状,确定新生小学、明湖学校初中部为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在城区小学、初中入学定点学校(包括转学);明湖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为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子女在城区入学定点学校(包括转学)。到农村学校就读的由当地中心小学和中学统一安排。
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的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及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各学校不得拒收。
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在学校就读,在收费标准、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及奖励、评优、入队、入团、贫困家庭救助等方面与本学区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同时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对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员及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实施人文关怀,帮助他们增强学习自信心,不断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成绩。
报名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城区常住(有户口、有居住房,下同)和已在城区购房且入住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城区学校入学
(1)报名小学一年级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①户口簿,②房地产证(征收户需提供征收协议,已安置户需提供安置协议),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2)报名初中七年级的城区小学毕业生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户口簿,②房地产证;非城区小学毕业生须加提供以下三项材料:③申请报告(本市农村小学毕业生的申请报告须经毕业学校所在地中学签字同意),④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⑤小学电子学籍号。
上述报名过程中提供的材料如户口簿不能反映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隶属关系,须提供其他有效证件;如无房地产证或证件不全,须提供其他有效证件。
所提供房地产证、户口本等材料必须是原件,同时提交家长签字后的复印件,学校审核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2.报名农村小学一年级须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
3.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及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到城区就读。
(1)报名一年级须提供五项材料:①申请报告,②户口簿,③暂住证或租房协议,④务工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定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⑤儿童《预防接种证》。
(2)报名初中七年级须六项材料: ①申请报告,②户口簿,③暂住证或租房协议,④务工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定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⑤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⑥小学电子学籍号。本市农村小学毕业生非本学区中学报名的申请报告须经毕业学校所在地中学签字同意。
4. 驻军或现役军人适龄子女入学
(1)报名小学一年级须提供以下四项材料: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市人武部公章,②户口簿,③父母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2)报名初中七年级须提供五项材料: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市人武部公章,②户口簿,③父母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④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⑤小学电子学籍号。
5.招商引资投资人及企业高管(外地户籍)适龄子女入学
(1)报名小学一年级的须提供以下四项材料: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园区管委会公章,②户口簿,③投资人及企业高管证明材料(需加盖园区管委会公章),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2)报名初中七年级须提供五项材料: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园区管委会公章,②户口簿,③投资人及企业高管证明材料(需加盖园区管委会公章),④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⑤小学电子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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